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0〕第2号)显示,中付支保存培训记录;4.为入网时间少于9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5.单位特约商户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6.变造交易;7.未按要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和所选择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情况。
当事人方卓铭时任公司总经理,对上述的4、6条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依法要求中付支付长沙分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付支付长沙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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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和讯网报道,去年一年中付支付不只一次被央行处罚,合计罚款达80万元2019年1月16日,(南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中付支付南京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南京分行做出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2019年3月4日,成银罚字〔2019〕10号显示,中付支付成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成都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18万元,并处5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