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为来兴宁区就业的企业求职者、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职干部等拟录用高校人才,以及应邀到南宁市兴宁区考察的各类人才、非兴宁区籍高校(专科以上)毕业3年内求职者,提供不超过7天的短期住宿服务,解决青年人才临时周转住房问题。
免费提供7天住宿
免费提供南宁市兴宁区就业政策咨询
免费提供南宁市兴宁区就业信息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地址:兴宁区乐满屋酒店(兴宁区五塘镇五塘商贸城2排13号)
服务对象
1 被兴宁区辖区企业拟录用的非兴宁区籍高校(专科以上)毕业三年内求职者
2 被兴宁区辖区企业拟录用的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的非兴宁区籍拟聘用人员
3 兴宁区新录用的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职干部
申请入住南宁市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人员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应为兴宁区以外;
2.在兴宁区无固定住所;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遵守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申请流程
02 资格审核
03
入住
04
退房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1.每名青年只有一次申请入住机会,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
3.到驿站报到入住时,房间、床位由酒店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4.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5.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6.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
7.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8.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23: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驿站住宿最长不超过7天,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并办理退房手续。
13.由第三方推荐入住的青年需统一参加驿站安排的集体活动。
14.提交申请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
(添加好友时请注明:申请入住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所有
来源: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