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5日讯(记者 刘浏)5月5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典型案例》,旨在从严打击民营企业腐败犯罪,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质效。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S保险公司业务总监徐某乙、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徐某甲、朱某某等7人职务侵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Y电商企业运营人员雷某某职务侵占案,D科技公司营销中心总监张某某、经理罗某某职务侵占案,A商业银行下属支行主办会计王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M、N全国连锁饮品企业运营经理常某某职务侵占案,Z公司技术服务部门陶某及代理商等46人职务侵占案。该批典型案例的选编注重反映职务侵占案件犯罪特点,着眼民营企业腐败治理,进一步提炼检察履职工作经验和案例指导意义。
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Z公司技术服务部门陶某及代理商等46人职务侵占案入选典型案例。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陶某等14人在江苏Z公司技术服务科工作期间,伙同四川S公司等全国25家代理商的负责人江某某等32人,在Z公司品牌轮胎售后理赔过程中,内外勾结,由代理商使用废弃轮胎申请虚假理赔,陶某等技术服务科内部人员利用负责轮胎理赔判定等职务便利,进行虚假判定,将代理商不符合理赔条件的轮胎判定成符合Z公司三包理赔的情形,致使该公司做出理赔,造成该公司损失2400余万元,代理商取得理赔收益后将其中约50%回流给陶某等人。陶某等14人参与职务侵占金额在148万元至2400余万元不等;代理商负责人江某某、林某某等32人参与职务侵占金额在9万元至322万元不等。乐刷官网
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于2018年6月至10月先后以职务侵占罪对陶某等14名Z公司内部人员和江某某等12名涉案金额巨大的代理商负责人提起公诉;同时,对林某某等20名情节较轻的负责人决定相对不起诉。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至12月先后以被告人陶某等14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二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没收财产;对被告人江某某等12人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结合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帮助企业构建内部反腐防火墙,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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