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的小秦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他之前准备在太原买套房,交了定金后由于征信出现问题,不能按揭,而这两万定金也不能退还了……
小秦说,去年12月他在太原市小店区阳光领域看中了一套房,由于房源紧张加上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着赶紧把定金交了。在交付前,他的置业顾问告诉过他定金一旦交付后,房子不能更名、不能退,定金也不退。
置业顾问说,小秦定金交付后才得知,当年他上大学时的助学贷款有过逾期,征信受到了影响不能贷款按揭买房,而他的家人们也不符合在太原购房的相关条件,现在只能全款买房或者损失两万……
小秦的定金最终能否退还?这套房到底是买还是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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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详情 定 金 订 金哪个可以退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央行授权,银联认证,正规乐刷pos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商家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者 “定金”,不少消费者在支付“订金”或“定金”后,又放弃购买,转而请求商家退还已经支付的“订金”或“定金”那么,“订金”和“定金”,哪个是可以退的?。
1、定 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这段话很重要,多读几次,千万别马虎大意)
2、订 金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注意,订金的功能,对收取订金的一方约束力很低)准确来讲,订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并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且订金不具有担保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会被视为预付款换句话说,如果在签合同时写明的是“订金”字样,当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要求其如数退还正因为二者的法律效果相差甚远,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个人经常会利用普通百姓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签订合同时恶意设下文字陷阱,妄图借此来达到规避法律的意图。
所以笔者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辨别合同上写明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①3、押 金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
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用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