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先生,您好。我们是**融通的业务员。今天来电的目的是了解到您名下有一张**银行信用卡,信用良好。公司回馈老客户,赠送您一台POS机。一听POS机,杨超本能的警觉起来。
几个月前,杨超还是有着一份高薪工作,住着大平层的成功人士。突如其来的裁员,让他不得不重新踏入求职行列。
35+的年纪,行业的不景气,求职之路充满波折。对薪资的要求一降再降,也没能很快找到合适的工作。
家里两个孩子,老婆全职带娃,每个月还有近3万的房贷和车贷需要还,杨超清楚坐吃山空的日子撑不了多久,他需要搞钱。
对方更宣称新机不但与银联是战略合作关系,与各大银行也有合作,更可用于某东白条和花呗,功能强大,是利润高的无本买卖。
当天下午,业务员王小明和另一个同事驱车赶来,见到了杨超。顾不上寒暄,两人便邀请杨超上车办手续。
说好的免费,怎么要刷卡?王小明解释称399元是银联风控要求的验证费,只是走个流水,激活成功后会原卡退还。杨超被说服,刷卡输入密码,完成了首单消费。
王小明的出尔反尔,让杨超担心起自己的资金安全。王小明拍着胸脯保证这是规矩,不是自己定的,更承诺杨超现在刷卡消费就可以享受低费率了。建议杨超刷笔小金额试试机器费率。
有了低费率的POS机,杨超准备大干一场。如果按0.38%的费率刷卡,自己收取别人8%的手续费,刷卡金额大的话,差额也是不小的数字。
一个月刷个10万元在杨超眼里不是难事,自己的几张大额卡刷一下就满足了。想着满足条件,就能退399元,也就没有继续与王小明纠缠退费的事情,着手开始了自己的POS机薅羊毛之旅。
很快就有朋友来找杨超套现。杨超拿起朋友的卡,刷卡消费10000元,准备提现。可这次,钱没有秒到账。
杨超立刻咨询王小明,王小明称这两天系统故障,款项第二天就会到账,让杨超放心。
刚开张就遇到故障,害怕影响信用的杨超,只得先拿自己的钱垫付了朋友套现的钱。杨超暗自庆幸第一天干,没有其他人找自己套现,不然真的没钱垫付了。
警方调查后,告诉杨超他手里的POS机是改装机,而业务员王小明也不是支付公司的业务员,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改装后的POS机绑定的并不是杨超的银行卡,而是其他银行卡。杨超之前小额试机刷卡到账的钱,都是王小明收款后转账过来的,为的就是让杨超掉以轻心。
更可气的是,这个POS机改装后,加装了可以盗取密码和卡片信息的模块,通过复制卡片对杨超他们的卡予以盗刷。
最终王小明和他的老板被捕,牵涉出更多的受害人,涉案金额几千万。虽然也追回了部分损失,但想弥补这几千万的窟窿,有些杯水车薪。
杨超盗刷的事情也影响到他的信用,信用卡的额度被大幅减少。好在套现的事刚干就出了事,不然,杨超可能会越陷越深,还要为此背上法律责任。
没了别人眼中的成功,但在就业形势动荡的此刻,他的内心更安稳平静。
1、POS机诈骗套路
(3)以激活为由,引诱对方刷卡99、299、399等,刷卡后以服务费等为由,拒绝返还
(4) 以满足一定刷卡消费条件后,退还服务费,引诱受害人继续刷卡
(5)试机时,如数将款项转给受害人,获取信任
(6)待数额到达一定程度上,将POS机刷卡金额转到提前准备的银行卡中,用ATM机提现
2、忽拦格格提醒您:
用信用卡自刷自还,虚构流水,骗取银行积分,兑换刷卡金数额较大的,会认定为诈骗。办理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看似无本买卖的薅羊毛实则暗藏巨大的法律风险。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本文以真实案例改编,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白银pos机办理热线:18127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