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备用金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1、拨付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核准备用金的花费时: 借:费用类账户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期末收回备用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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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可以看做是内部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因此在账务处理上,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的方式进行操作 借款时暂挂“其他应收款”,使用或还款时,冲销“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清账的备用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支付的金额。
举例说明 例如,员工甲申请备用金50000元,其间使用了6000元并提交了相应的报销单据,使用款项假设为业务招待费用 员工甲申请备用金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员工甲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员工甲报销费用时,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60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员工甲6000 这时,“其他应收款-员工甲”的科目余额为借方44000元,表示员工甲未清账的备用金额,当到达备用金使用期限时,员工甲需返还企业44000元,科目余额清平,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40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员工甲44000 如果员工甲又报销了一笔差旅费用3000元并提交了报销单据,那么企业还需再支付员工甲2000元,“其他应收款-员工甲”的科目余额清平,账务处理为: